多省相继建立EOD省库,或将继续大爆发!附EOD模式项目融资及典型案例

2023-08-08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自2020年启动EOD模式试点工作,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众多省份也开始建立地方库,探讨推进EOD模式实施。EOD模式省级试点的推出,突破了国家级EOD模式项目在申报时间和申报数量的限制,加大了EOD项目入库的可能性。据统计,目前,山东、安徽、江苏、湖南、浙江、福建、甘肃、云南等省份,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且多省份相继建立了EOD模式的省级库,据悉河北、四川、新疆等多省份也计划于年内建立省库(可详见下图,内容仅作参考)。总之,在现今PPP大整改的形势下,EOD模式也受到各地的极大关注,也因此或将迎来一波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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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全国首个设立省级EOD模式试点的省份

2021年7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签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全省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4个部门共同启动了省级EOD模式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

参考国家入库方案,按照动态申报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不限时间不限数量。从项目启动开始,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两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

实施进展——

截至2022年7月,安庆市岳西县、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蚌埠市天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等3个EOD模式项目已分别获得国开行安徽分行19.3亿、23.3亿、9亿元贷款。马鞍山向山治理EOD项目获农发行安徽省分行10亿元贷款。

2、山东——正式出台《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1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正式开启省级EOD模式试点。

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推行EOD模式作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明确要开展10家左右的EOD模式试点。

202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明确提出将EOD模式试点纳入山东省绿色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扶持。

实施方案——

在实施方案上,山东大力推进模式创新。在政策推动方面,注重把试点工作与环境管理、环保产业发展、绿色金融政策等密切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在项目投融资方面,不仅有国开行参与,商业银行等也积极参加。同时,山东还组建了由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金融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技术指导团队,从项目启动、项目申报到项目实施予以全过程指导。此外,山东省要求每个地市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项目进展——

山东省库第一批有4个项目入选,分别是: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乐陵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龙口市北河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水发七彩农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发改委以及国开行山东分行联合发文开展第二批EOD模式试点申报工作,要求各地市在2022年2月之前上报。

3、江苏——从政策到主体,推进独具特色的EOD江苏模式

2021年9月,《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到,“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规划明确表明:在流域方面,将视角转向鱼米之乡等农村地区,提出重点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随后江苏省发改委联合住建厅等10个部门将EOD推广到市政基础设施层面。2021年12月江苏省发布《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鼓励采用EOD开发模式,建设一批“新概念”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等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利用模式。

实施方案——

不同于安徽、山东,江苏EOD项目有明确的实施主体——江苏省环保集团。其成立于2019年,在2021年12月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明确提出:“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EOD新模式”,江苏省环保集团成为EOD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进展——

在苏州,与苏州高新区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园”,涵盖全地下水质净化厂、生态公园等,总投资约50亿元;在无锡,携手江阴高新区、国开行江苏省分行,三方共建“江阴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常州,与常州城建集团建立合作,共同践行EOD模式项目落地等。

4、湖南——探讨利用EOD模式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022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在相关产业基础具备条件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目前湖南EOD省级试点工作还停留在政策鼓励层面,还未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

5、山西——与国开行签署合作备忘录,争取2023年实现突破

2022年3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学东与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王龙代表双方签订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领域融资合作备忘录》。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国开行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积极推动浍河流域EOD项目,争取年内实现突破。

6、贵州——探讨用EOD模式推进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2022年5月,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该方案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创新实用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除了省级政府统筹推进EOD项目之外,很多地方也以项目的形式,探索EOD模式落地。如西安渼陂湖水系生态文化旅游区(EOD)综合开发项目,占地面积9.75平方公里,总投资161亿元。实施主体为曲江渼陂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投资人+EPC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方,最终中铁建作为项目牵头人中标。显然,因为EOD模式特色的融资优势和项目打包优势,已经成为了一场全国性运动,在帮助政府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能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实现自平衡,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省库的推出,也让EOD项目不受国家库数量的限制,能够更快地推进项目落地,更快地获得融资支持。

近年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作为能较好解决环境改善项目资金但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创新方式,受到广泛的关注,试点项目逐渐成熟,政策出台愈加密集,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该模式旨在将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探索一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统筹发展的新路径。

一、EOD模式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

由于绿色项目广泛的“外部性”和“公益属性”,决定了它们初期投入大、项目回收期长的特点,并且项目直接产生的经济收益有时难以覆盖建设成本,因此项目融资成为较为突出的难题。随着全社会对生态环保的重视,这类绿色项目数量日益增多,政府支出压力日益增大,急需探索市场化融资有效补充。推动这些项目融资的出路之一,是在政府支持的同时,积极创新市场化融资手段,通过将现金流不足的项目和与之关联的盈利项目相结合,或开发环境权益等特色资源作为补充还款来源,构建成本与收益相平衡的项目包。

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对于绿色环保项目的市场化开发提供了新的思路。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会议提出“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要加快“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在绿色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和“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

根据《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以下简称《通知》),EOD模式重在“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可以预计,EOD模式将在废弃矿山修复、农业农村综合开发、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重点流域治理等行业迎来较大发展机遇。

二、典型行业EOD项目融资方式探讨

一是废弃矿山修复。对于废弃矿山修复,可争取实现投入与产出的自求平衡。第一,以修复过程中开采的石料销售收入弥补修复成本;第二,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等政策,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延伸土地价值;第三,矿山修复后的土地可用于建设农业基地、主题公园、特色产业园等,拓展经济效益;第四,部分矿山中,可通过煤矸石粉粹形成的低成本混凝土替代原矿产支撑柱,替换出矿产资源,产生收入。

二是农业农村综合开发。生态果蔬采摘、美丽乡村旅游等是将农业生产与环境治理相结合的代表模式。此外,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指出,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可重点用于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这无疑为农村农业产业与环境协调开发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三是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较为完善。而农村供排水项目通常小而分散、收益较低,特别是农村污水处理率不足10%,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可考虑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以供水支持排水,以城市支持农村,构建大项目包,确保整体实现盈利。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等地正在运用这一思路探索水务全产业链的城乡一体化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用水的难题。

四是重点流域治理。流域内生态产品资源、周边土地资源均有丰富的潜在价值,目前阶段可优先关注砂石的开采和利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中,提出“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及“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鼓励以砂石收益补充流域治理的支出。在重点流域治理的项目开发中,可搭配砂石开采收入作为项目融资的还款来源。此外,亦可将砂石开采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融资的补充担保措施。

例如,国内首个在流域治理领域采用EOD模式的项目,是2019年8月中交疏浚中标蓟运河(蓟州段)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还款来源包含水系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土地资源收益、经营性资产收益、政府购买生态服务、多元产业收益与股权转让所得等。

此外,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与东湖高新区合作的“光谷生态大走廊项目”,采用“厂网河湖岸+生态产业”模式,资金来源包括股权投资、资源补偿等;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项目”,采用“环境治理+旅游协同”模式,将塌陷区建设成国家湿地公园,带动区域产业转型,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路径;江苏省环保集团与苏州高新区合作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广泛覆盖地下水质净化厂、生态公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这些案例均是创新拓展生态价值方面的溢价,打造区域内EOD模式的项目标杆与样板。

三、EOD项目融资未来发展的探讨

一是运用绿色金融特色产品、实现“减碳”等环境效益。充分用好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合同能源管理、绿色项目损失分担等绿色金融特色产品,用好各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跨区域生态补偿等补贴资金,实现项目收支自求平衡。拥有环境权益的项目主体可考虑将其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或作为抵押担保措施,例如林权、水权、绿证的价值开发。其中特别需关注碳资产价值,随着“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细化落地,及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未来碳资产升值收益及碳资产质押融资等将有较大的空间。此外,针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行业,可开发绿色金融专属产品,延伸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其他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等,配套环境提升,提高综合收益。

二是明确公益属性绿色项目融资的部分合规要求。首先,对于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土地价值及其实现路径是项目开发的焦点。项目主体需考虑将修复后原址土地或周边土地通过协议转让的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而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存在一定的合规界限。目前,国家层面正在试行将城市建设中的老城区品质提升等公益类项目和可开发经营性用地打包开发,通过组合方式实现项目收支综合平衡。若这一模式能取得较好效果,就具备推广到生态环境领域的条件。其次,对于重点流域治理项目,在明确市场化砂石开采和公益化流域治理间关联情况下,项目还款来源就可认定为主要依赖包内相关项目收入。

三是加大绿色金融专项考核与激励支持。EOD模式主要针对“外部性”较强的、具有公益属性的项目,其良好的生态效益、对周边产业的带动作用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离不开政策上的考核、激励支持。具体而言,第一,对满足条件的绿色主体,特别是小微、三农与民营企业,建议可优先给予再贷款或再贴现资金支持;第二,地方政府给予试点项目税收优惠或利息补贴;第三,商业银行可考虑优先介入示范效应明显的EOD模式绿色项目,并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四是建立EOD模式绿色项目库、形成各方交流协调机制。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和国开行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集中梳理天津、河北、内蒙古等20个省(区、市)的36个典型意义试点项目,主要涉及流域治理、生态农业、矿山修复、沙漠治理、“无废城市”等。类似地,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也可由政府牵头建立地方EOD模式绿色项目库,完善绩效评估与环境评价,培育并推广“生态+产业”案例。此类项目建设规模大、涉及产业丰富,因此项目资金需求通常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方案较复杂。需要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企业、银行等各方的合作,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推动项目高质量开展。

四、建设案例:成都公园城市建设实践

成都市将公园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突破单一的绿色生态建设方式,着眼于生态文明引领的系统治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从理论探索、规划制定、政策法规、评价体系构建,到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园城市示范场景营造,系统治理的战略谋划与充满活力的实践创新相得益彰。

1.创新实践公园城市“3个转变”理念

从经济逻辑转向人本逻辑,营建满足全类型、全龄化人群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公园城市场景,以优质的人居环境引才兴业;突破传统意义公园体系的范畴,布局全域公园体系,在公园化的生态基底中营造城市,实现生态空间与城市空间的嵌套耦合、公园形态与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突破基于单一物质空间和园林绿化“填空式”建设理念,通过生态与产业、文化、生活协同融合,实现空间渗透、功能复合、业态多元、场景叠加、价值转化,营建“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公园城市。

2.坚持“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理念

“景观化”强调生态性、文化性与艺术性融合统一;“景区化”坚持场景品质化、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可进入”体现开放性、可达性、普惠性;“可参与”围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引领塑造绿色生活方式。

3.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运营理念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其整体谋划、科学组织、有效管控、整合资源的作用;坚持市场主体,组建市级平台公司建设重大生态项目,招引领军企业、专业企业参与,探索政府社会合作共营模式;坚持商业化逻辑,融合绿色生态,叠加多元场景,植入特色业态,激活新兴消费,赋能发展动力。

4.坚持场景营城理念,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机制。

场景营城理念是成都借鉴运用场景理论对公园城市营城模式的创新性探索,成都坚持把公园城市作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消费的场景媒介,加快培育山水生态、天府绿道、乡村郊野、城市街区、天府人文和产业社区六大公园场景,科学融入复合功能,创新植入多元业态,推动生态场景与消费场景、人文场景、生活场景渗透叠加,塑造公园城市场景品牌。将公园城市作为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载体,创新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提出公园城市六大价值。探索以城市品质的提升平衡建设投入、以消费场景营造平衡运营管护,进而探索公园城市价值实现机制和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机制。


来源:安全生产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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