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青岛、南昌: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解读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30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该标准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更新,关于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更为完善,条款更趋具体、贴近实务。23版《标准》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各地也纷纷出台配套意见。过程结算要求:边施工边签订过程结算文件,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先结算,后竣工;不结算,不备案。

2023年12月4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12月5号正式实施。《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共计六十九条,内容横跨总则、物权、担保和合同,是对民法典的一次整体性和框架性的解释。

为帮助相关单位准确了解和把握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出台后对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等实施后带来的影响,化解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深入了解《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主要内涵,我单位决定举办“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解读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主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修订内容及解析

1.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如何适用?

2.对综合单价分析表提出新要求;

3.修改了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责任划分;

4.明确了计价风险划分;

5.施工深化设计导致深化图纸与合同图纸存在差异的;

6.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其引致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和(或)综合单价报价中;

8.增加清标内容;

9.明确了甲供材费用计取;

10.发包人提供材料或暂定材料价格的清单项目编制规定;

11.修改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合理施工期及常规施工工艺编制;

12.投标报价应依据投标人的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编制;

13.工程变更计量规定;

14.计日工计量规定;

15.返工工程计量规定;

16.新增工程计量规定;

17.工程量清单缺陷规定;

18.变更估价三原则的修改;

19.工程索赔新要求的介绍;

20.施工过程结算新规定的详细介绍。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化管控

(一)招投标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与操作方法

1.“招标工程量清单”跟踪控制操作及对策;

2.招标文件编制以及合同规划要点;

3.“招标控制价”跟踪控制及对策;

4.投标报价编制控制技巧以及对策;

5.暂估价材料、工程及甲乙供材料招投标关键;

6.评标流程技术设置及评标关键要点操作技巧;

7.招标结束后续关键工作操作及合同交底要点;

8.招投标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的跟踪工具。

(二)合同约定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

1.双方合约规划及审查谈判要点;

2.合同约定原则、方法以及跟踪控制对策;

3.合同约定中涉税条款的处理与风险防范;

4.合同约定类型的选择及各种合同类型的约定策略;

5.合同约定内容、效力以及跟踪审查对策;

6.发、承包各种不同合同类型下的合同风险约定对策

7.发、承包合同约定的示范文本适用原则及控制对策。

(三)工程计量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解决方案

1.工程计量的程序、方法、责任承担及跟踪控制对策;

2.单价合同计量的跟踪控制对策;

3.造价合同计量的跟踪控制对策;

4.工程计量过程控制工具。

(四)合同价款调整环节精细化管理解决方案

1.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总体变化;

2.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价款调整跟踪控制对策;

3.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的跟踪控制对策;

4.暂估价导致价款调整跟踪对策;

5.误期赔偿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6.施工索赔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7.暂列金额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8.变更、签证、索赔及价款调整四大跟踪控制工具的应用技巧。

(五)合同价款支付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解决方案

1.合同价款支付的总体税控筹划;

2.预付款支付的跟踪控制及对策;

3.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控制对策;

4.总价措施费用支付的控制对策;

5.进度款支付过程中的控制对策;

6.工程价款跟踪有力工具;

7.价款支付中承包方若干次“停工权”使用及应对;

(六)竣工结算环节过程控制精细管理解决方案

1.竣工结算与支付的跟踪控制对策;

2.甲乙双方增值税内部核算方法及对策;

3.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中疑难问题的应对。

(七)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战

1.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化解与实务操作;

2.如何准确认定和处理黑白合同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3.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化解与实务操作;

4.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5.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6.关于转包及分包的若干问题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7.工程延期风险化解、典型案例与实务操作;

8.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谁承担质量责任风险化解;

9.关于工程价款的风险化解、典型案例与实务操作;

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11.建筑企业质量保修风险化解、典型案例与实务操作;

12.竣工结算与工程款利息法律风险化解与实务操作;

13.施工项目专业分包的注意事项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14.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的注意事项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第三部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解读

1.《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

2.《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商事裁判思维、理念与规则;

3.《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一般规定;

(1)合同解释的细化规则(2)交易习惯的认定与举证责任

4.合同的订立;

5.合同的效力;

6.合同的履行;

7.合同的保全;

8.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0.违约责任。


二、培训对象

1.各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造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建筑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分包等企业领导、项目经理以及从事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工程总承包相关人员;

4.高校、科研单位及工程咨询、造价管理咨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专业人员。


三、邀请专家

拟邀请住建部、行业协会、建筑央企、知名律所等参与新规范编写的有关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案例和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

武汉市 (10日全天报到)


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

郑州市 (24日全天报到)


2024年6月14日—6月17日

青岛市 (14日全天报到)


2024年6月27日—6月30日

南昌市 (27日全天报到)


2024年7月12日—7月15日   

贵阳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4年7月26日—7月29日   

西安市 (26日全天报到)


五、相关费用标准   

A:388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专家、会议期间午餐、结业证书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证书及培训期间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证书由我会颁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商务经理》或《造价经理》;所需资料: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以上报名材料均需电子版。



课程咨询: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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